人事局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
一、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一)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提交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单位人事代理工作手册”。
2、由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3、双方应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义务,代理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及人才调转手续,按国家规定缴纳人才服务费。
(二)个人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须向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辞职、单位辞退(除名)人员须持《辞职申请表》或《辞退证明书》或单位除名决定申请办理。
2、经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本人各一份)。
3、需调档的,由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出具调档函。
4、 按规定交纳人事代理费。
(三)异地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送审)报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经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后向调出地区人事部门发干部商调函,调入干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
3、持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到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到。
(四)已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代理科出具聘用毕业生的证明。
2、毕业生持单位聘用证明到中心人事代理科提出委托申请,开具毕业生接收证明。
3、毕业生持人事代理科出具的接收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到人事代理科报到。
5、委托与代理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二、人事代理人员有关代理事项的办理程序
1、转正定级。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且见习期满后,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转正考核鉴定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确定其档案工资。
2、档案工资。档案代理期间,按照国家有关工资调整政策调整其事业档案工资,工资审批表归入本人档案。
3、社会保险。保险关系在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的缴纳比例和基数缴费,分别设企业和事业两个养老金账户。
4、户籍管理。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我中心开具户口变动证和落户介绍信,到指定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盖章后将户口变动证交回我中心。
5、职称考评。按照青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规定的条件执行,凡符合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均可到我中心申请、审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组织企事业单位提报外专项目办理程序
1、组织用人单位填写外国专家需求表;
2、在国家外专局网上洽谈系统进行申报,经批准后填写项目申请表。
3、报潍坊外专局审批。
(一)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提交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单位人事代理工作手册”。
2、由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3、双方应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义务,代理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及人才调转手续,按国家规定缴纳人才服务费。
(二)个人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须向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辞职、单位辞退(除名)人员须持《辞职申请表》或《辞退证明书》或单位除名决定申请办理。
2、经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本人各一份)。
3、需调档的,由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出具调档函。
4、 按规定交纳人事代理费。
(三)异地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送审)报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经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后向调出地区人事部门发干部商调函,调入干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
3、持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到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到。
(四)已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代理科出具聘用毕业生的证明。
2、毕业生持单位聘用证明到中心人事代理科提出委托申请,开具毕业生接收证明。
3、毕业生持人事代理科出具的接收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到人事代理科报到。
5、委托与代理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二、人事代理人员有关代理事项的办理程序
1、转正定级。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且见习期满后,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转正考核鉴定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确定其档案工资。
2、档案工资。档案代理期间,按照国家有关工资调整政策调整其事业档案工资,工资审批表归入本人档案。
3、社会保险。保险关系在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的缴纳比例和基数缴费,分别设企业和事业两个养老金账户。
4、户籍管理。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我中心开具户口变动证和落户介绍信,到指定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盖章后将户口变动证交回我中心。
5、职称考评。按照青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规定的条件执行,凡符合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均可到我中心申请、审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组织企事业单位提报外专项目办理程序
1、组织用人单位填写外国专家需求表;
2、在国家外专局网上洽谈系统进行申报,经批准后填写项目申请表。
3、报潍坊外专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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