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就业工作指南
作者:admin 日期:2013-05-24 浏览
一、农民进城就业途径
1、农民在劳务输出地可以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务输出,由输出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统一输送到劳务输入地务工。
2、自己选择务工地进城就业的农民朋友,可以通过下述途径寻找工作:
①由务工地政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
②由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等举办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就业。
③通过亲戚朋友或老乡介绍就业。
④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互联网等媒体了解用工信息,自行到用人单位应聘。
二、职业介绍一般程序
1、办理求职登记。这时求职者需要提交自己的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上岗证等。
2、填写求职登记表。求职者可以向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咨询,接受职业指导,明确自己的求职方向后,再填写求职登记表。
3、推荐就业。职业介绍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求职者的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求职者。
4、面试。求职者持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推荐信,到用人单位面试。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互相满意,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三、求职要避免被骗
农民进城找工作,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以介绍工作为名的欺骗行为。
1、对于广告、招聘信息不可轻信,要注意辨别信息的真假。
2、要避免在职业介绍中上当受骗。找工作不要去非法的劳务市场。稳妥的办法是到政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信息或求职。到一般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时,要察看该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正式的营业执照。
3、接到录用通知书后,要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解,或查资料或问熟人,弄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通过已在城市务工的亲朋好友等介绍工作的人员,也应该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
四、进城就业人员要维护自身权益
1、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他用来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进城就业人员一旦找到工作,首先就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提示: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使用其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要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当进城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①协商解决。协商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②协调解决。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仲裁解决。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诉讼解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当进城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3、当进城就业人员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