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聘用合同鉴证
一、文件依据
(一)人事部《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人发[1996]5号);
(二)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五大”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聘用、管理方式的办法》
(三)省人事局《关于做好我省不包分配毕业生就业的几点具体意见》
(四)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山东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第96号令);
(六)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八)省人事厅《关于在省直事业单位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通知》
二、范围对象
1、专科以上学历初次就业人员与省直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2、各类聘用人才和委托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三、报送材料
(一)领取、填报《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
(二)初次就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及复印件,续办鉴证手续的提交原鉴证的《聘用合同书》;
(三)人事代理单位还需提供与省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手册》。
四、办理程序
(一)经办人审核材料;
(二)经办人办理《聘用合同书》鉴证手续(根据工作要求需要报批的办理报批手续)。
五、办理时限
凡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承办部门
省人才中心就业指导部、人事代理部
(一)人事部《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人发[1996]5号);
(二)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五大”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聘用、管理方式的办法》
(三)省人事局《关于做好我省不包分配毕业生就业的几点具体意见》
(四)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山东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第96号令);
(六)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八)省人事厅《关于在省直事业单位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通知》
二、范围对象
1、专科以上学历初次就业人员与省直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2、各类聘用人才和委托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三、报送材料
(一)领取、填报《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
(二)初次就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及复印件,续办鉴证手续的提交原鉴证的《聘用合同书》;
(三)人事代理单位还需提供与省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手册》。
四、办理程序
(一)经办人审核材料;
(二)经办人办理《聘用合同书》鉴证手续(根据工作要求需要报批的办理报批手续)。
五、办理时限
凡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承办部门
省人才中心就业指导部、人事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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