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离婚登记业务的公告
关于暂停办理离婚登记业务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离婚登记程序作出了新的规定。为确保《民法典》实施后离婚登记依法正常办理,省民政厅拟于2020年12月31日19时-2021年1 月4日6时,对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离婚登记功能进行升级。期间,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停止办理离婚登记相关业务。
请理解支持。
潍坊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下一条:
致广大青州市民的一封倡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