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政府助学金、免保教费政策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资助比例:平均资助面原则上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
2.免保教费政策。资助范围:在全市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资助标准:按照幼儿园实际收取的保教费数额减免,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同级别公办园标准免除。
二、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资助比例:寄宿生平均资助比例原则上为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寄宿生的30%,非寄宿生资助比例原则上控制在非寄宿生的2%左右。
三、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范围: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具体分三档,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资助比例:平均资助比例原则上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
2.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资助范围: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免学杂费16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
1.中职免学费政策:资助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标准: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
2.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其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不低于10%的比例享受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五、全市特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范围:全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和高中阶段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学业的在校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均可申请上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2、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3、因家庭变故造成家经济特别困难的;4、因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资金来源:教体系统“爱心一日捐”及社会各界捐款。
特困生每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不定,根据一日捐资金到位时间而定。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青州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持相关材料到青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学生上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己负担利息。
每年的申请须知及办理说明请及时关注学校宣传或咨询青州市学生资助中心电话。
七、资助政策申请、审批程序
各项资助政策无特殊要求时每学年申请一次,分学期发放。申请、审批时间及流程请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大致申请流程如下:
(1)由学生或家长填写《青州市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提出申请,上交到学校,填写相关资助政策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学校、班级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组成考察小组,走访家庭,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在校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摸底,全面了解申报学生的基本情况,最后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3)学校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青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5)办理资助金银行卡(简称资助卡),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
八、发放、管理与监督
资助政策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政府助学金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或者发现问题及时与青州市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6—3235220。
【青州商务网-青州综合门户网站-青州新闻-青州旅游-青州人才招聘】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青州商务网公众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