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推出十大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作者:青州招聘网 来源:qingzhoujob.cn 日期:2017-09-12 浏览

日前,镇江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十个方面采取了系列措施,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是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进农村、进社区工作,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二是大力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并提供转正定级、职称评定、代办社会保险等服务。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三是大力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内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规定的微利项目给予政策规定的财政贴息。

  四是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对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3-6个月的见习培训。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一定的见习补贴,当地有关服务机构为这些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

  五是推进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度。有就业愿望的应届高校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将档案、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政府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对其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

  六是积极帮助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学校将积极为他们提供择业指导、技能培训、重点推荐等就业服务。各级政府从就业和再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用于特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对因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

  七是构建更加统一、规范、高效、有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一方面,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全面贯通;另一方面,加强长三角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协调与合作,保持政策相互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同时,积极开辟市外就业市场,充分利用省级、市级就业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创造条件。

  八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信息服务工作。通过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信息平台。

  九是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十是规范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规范“双选行为”,严厉打击以招聘或就业为名欺诈高校毕业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