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水平,督促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有关工作。
督察工作自11月20日起,至12月2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全面自查,各镇街、王母宫发展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照督察内容,对近年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二是实地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督察组,通过实地督导、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被督察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三是总结反馈,实地检查结束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对调研督察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被督察单位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各级各部门根据要求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并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报了相关情况报告。同时,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等部门组成三个督察组,赴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实地督察。督察中发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能够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同单位职能业务同开展、同安排、同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规范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中表明身份制度、调查取证、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行政强制措施等步骤,对各执法环节要素进行细化;交通运输局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针对重点路段开展超限超载治理集中行动,等等。其他部门单位也都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水平的提升。
12月2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督察工作会议,会上,王府街道办事处、弥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对各自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典型发言,与会有关同志对被督察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提出了今后工作要求。
下步,我市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发挥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督察力度,丰富督察形式,全面提升全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