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作者:青州招聘网 来源:www.qingzhoujob.cn 日期:2020-07-26 浏览

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致广大市民朋友的

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青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青州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把青州建设得更整洁、更美丽、更文明,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管理,保障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和经营秩序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禁止乱停乱放机动车。在城区路沿石以上区域停放机动车的,一律在设定的停车场和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按箭头指示规范停放;机动车停放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对违规停放机动车的,由相关执法部门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或通过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法处理。

  二、禁止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各经营业户对店铺门前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负责,引导店内职员及顾客在指定区域内将非机动车朝向一致整齐排放,并不得利用非机动车堆放、悬挂物品招徕顾客;

  三、公安交警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和设置的停车标识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

  四、对市区内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无牌车和僵尸车,由有关单位予以处罚、清理、拖离,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五、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盲道、消防通道、广场、绿地、公园、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院、车站等重要区域摆摊设点、店外经营。

  六、各沿街门店未经审批不得店外经营。各经营门店要将商品收归店内;大型商场、超市举办店庆、室外促销等活动,按规定取得行政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七、禁止乱扯乱挂及室外晾晒。各沿街门店、住户,尤其是美容、美发、养生、洗车等易发生室外晾晒的门店,不得在绿化带内乱扯乱挂及使用晾衣架等在室外晾晒物品;

  八、禁止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各经营门店要将商品外包装、笤帚、拖把、桌凳等杂物一律收入店内,保持店外清洁有序;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私搭乱建。进行店面装修改造时,必须设置围挡,装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九、禁止店外修理。各涉修理业务门店禁止在店外进行修理作业,不得在店外乱堆乱放修理工具及污染路面。

  十、严禁店外烧烤。各烧烤经营户要严格遵守进店烤、进店排、进店吃的“三进”要求,切实减少环境污染。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管理巡查,对违反上述事项的经营业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良好秩序你我共建,优美市容你我共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我们的共同参与。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以上规定,争做文明市民、文明业户,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