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开始全面排查治理这种行为!重点排查地点及时间公布!
作者:青州招聘网 来源:www.qingzhoujob.cn 日期:2019-10-24 浏览

青州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为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结合我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掌握我市非法集资风险状况,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防范与发展并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举,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我市金融秩序稳定。

  二、排查重点

  (一)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包括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

  (二)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互助合作组织;

  (四)电子商务、网络科技、商贸、租赁、房地产等案件多发行业企业;

  (五)私募股权投资、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

  (六)各类养老机构、民办院校、旅行社等民生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七)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实施吸收资金行为的机构;

  (八)以“一带一路”“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

  (九)开展企业内部集资,未加控制导致风险向社会外溢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十)网络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及违法返现网站;

  (十一)辖区其他案件多发行业、机构和区域,新亚财富广场、中都财富广场、泰华大厦、盛宏国际大厦、兴隆大厦等单位密集的商务楼宇。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合规经营情况。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否按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二)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设立类似银行的营业柜台、向投资人承诺投资代偿、归集资金建“资金池”、挪用投资人资金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以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高利放贷以及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打着理财中介机构的旗号,虚假投(融)资项目,虚设抵押担保、虚假代理人进行资金归集,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对外宣传情况。是否按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宣传。是否对投资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是否以“高收益、无风险、风险代偿”为内容以及与银行利率对比宣传投资回报率等方式进行误导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宣传、扩大宣传误导群众等。

  (四)内部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合法科学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控制度、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等,是否对外公示公司基本情况、管理人员情况、经营范围、办事流程、风险管理机制等相关信息。

  (五)从业人员情况。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是本地居民或本地常住居民,是否具备相应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纳税情况。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9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应排查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和现场检查,摸清机构数量、经营范围、业务开展情况和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配合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做好其他重点机构排查,并组织填报《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表1)、《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附表2)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行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综合运用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手段,全面开展系统性风险排查,具体分工如下: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金融机构、典当行、私募股权投资、地方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及关联企业进行排查。

  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负责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互助合作组织进行排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投资理财类机构及违法金融广告等行为进行排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电子商务机构进行排查。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进行排查。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各类养老机构进行排查。

  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对教育机构进行排查。

  市文旅局负责组织对旅行社进行排查。

  市银监办负责组织对网络借贷中介机构进行排查。

  人民银行青州市支行和市银监办组织银行机构做好资金账户监测工作,对小额分散转入、大额集中转出及明显不符合开户人实际情况(如老年人开立多个账户,账户资金往来异常)的资金账户进行监测预警,并对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机构账户资金进行监测。

  (二)自查自纠(2019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各类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规范整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行为自我整改,特别是对违法吸收的公众资金要立即退回,暂时难以退回的要制定清退计划,与投资人达成协议后尽快清退;对超出经营范围办理业务的,要立即停办该类业务;对外设立的违规违法宣传,要立即停止并自行清理。自我整改结束后,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账目、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对账单、业务合同等资料,于6月20日前报所属行业牵头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汇总后报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自我整改不到位的,将作为重点对象予以规范整顿。

  (三)集中专项整治(2019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自查自纠结束后,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合规经营的机构,鼓励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设立正规民间融资机构,颁发设立可行性评估报告,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虚拟投(融)资项目、虚假抵押担保、虚假代理人等限期整改,超出经营范围的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依法取缔,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各种形式的虚假宣传、误导宣传广告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取缔;对设立“资金池”或变相进行资金归集、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移交市纪委监察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商务局、税务局、法院、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集中专项整治阶段,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检查。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规范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通过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准确摸清本地本行业非法金融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加强督查调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汇总、通报规范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加强督导调度,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对风险排查到位、处置得力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矛盾升级,以致引发大规模群体性风险事件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于6月1日前梳理报送已经掌握的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附表2),重大变化情况随时报送。6月10日前请各单位务必报送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开展情况、辖内总体风险现状和趋势、行业和区域分布特点、形成原因、问题困难、下步打算、意见建议等)、情况统计表(附表4,务必看清楚备注要求)、典型案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发现方式、处置措施及实际效果、有关启示)等书面材料。

【青州商务网-青州综合门户网站-青州新闻-青州旅游-青州人才招聘】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青州商务网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