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作者:青州招聘网 来源:www.qingzhoujob.cn 日期:2019-01-14 浏览

青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列入管制的原材料(指: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高氯酸钾、铝镁合金粉、铝粉、硫磺等)。

  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零售经营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许可地点依法经营,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四、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列入管制的原材料的人员,视情节予以行政处罚或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予以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五、凡涉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所有人员或单位,要立即停止违法活动,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协助调查,上交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公安机关将视其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安监等部门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邮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活动和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对包庇违法犯罪分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 3252716


青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