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两名员工涉嫌挪用公司货款被批捕
作者:sunruihong 日期:2017-01-15 浏览

近日,建始县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涉嫌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梅某分别为建始县盛大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驻红岩、三里和龙坪片区原业务员,负责相应区域的烟花爆竹销售与收款工作。2012年以来,二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背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财务制度和自身岗位职责,采取伪造客户欠条的方式非法侵占公司销售货款。经核实,姚某先后共伪造14名公司客户欠条15笔,挪用侵占公司销售货款计人民币218270元;梅某共伪造多名公司客户欠条14笔,挪用侵占公司销售货款计人民币192000元。盛大公司多次与二人交涉无果。截至今年9月公安机关对二人立案侦查时,姚某、梅某分别欠公司货款148186元、141710元。

 

今年8月,建始县检察院在开展侵犯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通过进企业摸排走访,获悉上述案情。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迅速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姚某、梅某进行立案侦查。95日,建始县公安局对姚某、梅某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立案侦查。1019日,公安机关对二人提请批准逮捕。该院经过认真审查,依法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