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公告:云门山森林公园南阳河景区又出新规,常去散步的朋友注意
作者:sunruihong 日期:2016-10-27 浏览

 云门山森林公园和南阳河景区是市民和游客休闲旅游的重要场所。为营造生态和谐的景区环境,保障好广大市民和游客的人身安全,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规规定,对云门山森林公园景区和南阳河景区(含南阳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吸烟、野炊等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

2、严禁在禁行区域行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包括残疾人专用车);

3、严禁在景区水域内游泳;

4、严禁携带大型犬类(体重在30公斤以上,或者身高在60厘米以上的犬类)进入景区;

5、严禁践踏草皮花草、攀折树木;

6、严禁捕猎伤害野生动物;

7、严禁制造噪音扰民等行为。

请广大市民和游客增强安全文明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在景区内发现的上述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经劝阻拒不服从管理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青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