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常态化,转型升级成为企业摆脱“死亡”的唯一方法。不过,升级也是有风险的,部分企业寻找方向期间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于是,停产放假,就成了时有发生的事情。放假虽好,可待岗期间的工作却很闹心。于是,不少人有疑问:待岗休息期间工资还有没有?停产期间每个月能拿到多少钱?
真实案例:
6月24日,在杭州市杭海路海宁琪凯鞋业有限公司工作的蔡娟等17名员工到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称自己2013年9月入职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3200元,外加提成。今年4月30日,公司告知“五一”放假,加之原材料紧缺,公司放假休息至5月8日上班。可到了8日,公司说还要再等个几天,回头一定通知大家上班,一直到5月22日才开始恢复上班。
公司是每月10日定时发放工资的,6月10日,公司发放上月工资时,员工发现在等待恢复工作的20来天里,公司一分钱都没给。
后经劳动监察员上门核实后,责令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最后,经劳资双方自行协商,公司支付了蔡娟等17名员工共计37500元的工资。
法律解析: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2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即使“被放假”不工作,企业依旧得正常支付员工生活费。就徐州地区而言,支付工资标准应该不低于1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