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职工集体讨要休息权
日期:2015-01-29 浏览

  “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没有休息时间,加班还没报酬”。日前,32位来自北京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的职工向房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们工作的加班费,并依法建立合理的休息制度以保障休息权。

  职工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

  北京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司机田亚杰说,最初,他在中关村分公司工作,虽然跑市内短途,但由于任务重,经常凌晨3、4点才能结束工作,有时甚至到早晨6、7点,基本就接上第二天的工作了。后来,他调回房山总部,才稍微有所改善,一般早晨7点出发,晚上11、12点就能回来。2009年3月,田亚杰在工作中受伤,才得到梦寐以求的“休息”。  

  北京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属于天地华宇物流集团,该集团为世界500强企业、全球四大快递公司之一的TNT在华全资子公司。用职工的话说,他们的公司也是“外企”。田亚杰说,很多人都觉得外企工作好,工作时间短、还不累。但实际上,他们的工作强度却是外人难以想象的。他说:“我们就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一周都没有一个休息日。”

  北京三江华宇的总部位于房山区良乡,为了工作方便,不少拖家带口的职工都租住在附近的闫村镇元武屯村。当地村民介绍说,以前,这里一间房子一个月最多能租到20、30元,自从华宇的工人来了之后,房租已经涨到了100元。以前村里的小卖部,下午就关门,现在为了等下班晚的工人,关门时间已经推迟到了晚上12点。

  没有加班费少有休息日

  田亚杰告诉记者,他们常年处于工作状态,一周连转7天,每天最少十几个小时,节假日工作还从来没有加班费。

  一位并未参与此次维权行动的中层经理证实说,三江华宇的工人,尤其是司机,根本没有上下班之分。他们从早上7点离开总部到晚上9点收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况了。休息、休假方面,公司里老员工的福利就是每年有5天的带薪年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像元旦、清明节、中秋节这些短假日,肯定不让休息。春节和国庆节这样的长假,最多能休息3天,而且不管是平时超时的工作还是法定假日的加班都不会给加班费。

  同样做大车司机的裴远龙,2007年初开始在三江华宇工作,先后去过亚运村分公司、大井分公司。他介绍说,当时和他一起进公司的有4个人,现在只剩了他一个。记者见到裴远龙的时候他正在休病假。2007年12月2日,他协助修理工修车,转身取工具时,不慎掉入修车地沟,造成左股骨骨折。裴远龙无奈地说:“那天就是周日”。

  目前,房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在审理三江华宇32位职工提起的仲裁案,其中既有司机又有收银员,甚至还有几位中层经理。田亚杰介绍说,还有很多员工都在观望。

  据了解,北京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天地华宇物流集团在全国500多个重要城市都有营业网点。“最近,我的手机都成全国热线了,经常有不认识的工友给我打电话,询问起诉的事情”。

  疲劳工作引发安全事故

  “我们不只工作时间长,而且总是充当装卸工”田亚杰说,虽然名义上他们是司机,但是工作内容却不仅仅局限在驾驶员这个岗位上,他们经常不得不兼任业务员、装卸工、修理工等。

  2009年3月13日晚上,田亚杰到天竺分公司拉货。装车时,他和同事一起抬一个100多公斤重的纸箱。纸箱刚被抬上车,里面的货物就滑了下来,压住了他的手臂。第二天,他到医院拍过片子才知道自己骨折了。之后,他在医院动手术,手臂里打进了5根钢钉。

  司机装货、卸货受伤的事情在三江华宇时有发生。司机崔文贵,原本是佳木斯造纸厂职工,买断工龄后到北京,是公司的“老员工”。他说,以前公司有司机110多个,现在是80多个,走的人里就有因为受伤才不干的。而现在的这80多人里,10%的都受过工伤。“前段时间,我们有一个司机半夜去送货,由于疲劳驾驶,凌晨3点跟人追尾了”。

  职工希望成立工会诉心声

  田亚杰说,公司前身是一家民营企业,2006年公司被外资收购后成立三江华宇,党、工、团组织就没成立过。田亚杰每个月工资1000多块钱,公司还给他上了五险。对于这样的待遇,田亚杰表示:还算满意。只是常年工作没有休息日,才让他时时冒出辞工的打算。

  未参与此次维权的中层经理说,公司里的工人都没有选择权。公司没有工会,工人没有反映问题的渠道。在他看来,即使是外企公司,也应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组织机构。

  田亚杰说,这次起诉除了讨要加班费、休息权,他们还希望能引起公司对工人们的重视,希望公司能建立工会组织,“给大家一个说话的地方”。

  公司认为不定时制无加班

  日前,记者联系到了北京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国柱。针对此次32位三江华宇职工与公司的劳动争议,他给记者发来了一封电子邮件,邮件中称:“在过去几年中,北京三江华宇公司在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上做出了巨大努力。自2006年6月公司成立起我们就为所有员工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免费食宿。同时,北京三江华宇公司依据原劳动部的规定向房山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复,实行法定的不定时工作制。”

  10月22日,仲裁庭上,该公司律师表示:“不定时工作制”下的工作不存在加班,也就不存在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三种观点

  2003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不定时工作制”的解释为:“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办法”同时对“不定时工作制”适用的工种或者岗位进行了明确,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外勤、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长驻外埠的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可以自主决定工作、休息时间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其他人员。”

  针对“不定时工作制”下,职工是否有加班、如何保障休息等问题,记者咨询了12333、12351等热线,得到的答案却不完全一致。一种观点认为:采取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除法定节假日外,其它时间工作不算加班。休息时间虽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应采用适当的休息方式。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存在加班,法定假日也没有加班费。休息方面,虽没有特别规定具体办法,但是应遵从《劳动法》的规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第三种观点认为:不定时工作制也不应该超出标准工时工作制的时间总量,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超出部分,应该支付加班费用。

  目前,该劳动争议仍在仲裁阶段。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