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
日期:2015-01-28 浏览

  近几年来,劳务派遣制度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热议。在近日北京物资学院联合中国劳动学会举办的第四届劳动科学论坛上,20余位政府、工会组织、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也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学者建议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都要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发生法律风险,从长远来讲,应该废止劳务派遣这一不合理制度。

  作为我国劳动科学领域展示最新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第四届劳动科学论坛探讨了就业趋势、劳务派遣、养老保险体系的转移负担等多个社会热点话题。论坛承办方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派出多位学者演讲,谈到劳务派遣工的法律风险时,副教授高泉认为,对因各种原因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应将其退回派遣单位,而不要接受员工的辞职申请,更不能直接辞退或除名。除了法定的可以将派遣工退回情形外,用工单位要尽可能与派遣单位详细约定被派遣工的退回缘由,避免违约退回。

  “北京市一中院2011年共受理4176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中70%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诉求,滥用劳务派遣、以劳务派遣逃避社保缴费义务是社会保险案件中常见现象之一。”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院长尚珂教授和研究生梁娜在研究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选择劳务派遣,是为了减少和避免法定责任,降低人力成本。建议劳动者入职前明确劳动雇佣方式,签合同时要看清用人单位的名称、属性、社会保险缴纳条款,避免误签。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留存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此为据。

  此外,有关部门应完善劳务派遣法律规范,比如放宽对派遣工社会保险属地管辖的限制,将单位所在地视为派遣工的合法社保经办地,以保证派遣工享有应得的社保待遇,并发挥劳务派遣机构的督促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