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之间开玩笑致残工作单位被判赔偿
在工作时,因工友开玩笑欲触碰自己,赵某躲避时不幸掉入窖井致伤。近日,赵某以雇员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将其工作单位诉至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工作单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工作单位赔偿2万余元。
赵某系某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其工友王某用沾满机油的手欲触碰赵某,王某目的是开玩笑,赵某为躲避王某的手向后退步,但忽视了身后有一口窖井,导致跌落窖井致伤。事后,赵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其伤情经伤残鉴定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康复后,赵某将工作单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系其工作单位的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赵某的工作单位对赵某和王某等工作人员负有教育和管理的义务,考虑到赵某本人以及王某的过错,法院判令赵某的工作单位赔偿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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